关于申请政策加分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4 10:00:10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要求,现就有关政策加分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审时间:

2024118日(星期五)9:30-11:30,13:30-15:00

二、   资审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化街103号,区政府422会议室

三、   注意事项:

(一)资审可以由他人代理。

(二)报考教育类考生不涉及政策加分。

(三)提早做好加分准备,未按上述时间进行资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生携带材料种类明细(原件1份、复印件一份):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携带《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签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服务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证明不限格式但内容必须体现出本要求)。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需要体现出考核期满及考核等级。(证书未下发人员可以携带考核表,但必须体现服务期满、考核等级及相关主管部门公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4.“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黑龙江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服务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并加盖公章。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需体现出服务期满及考核等级)。

6.“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

需携带《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需体现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

7.“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考生

需携带批准入伍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役起止时间、岗位)并加盖公章,退伍证及毕业证。

毕业当年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相关加分政策。其他考生必须大学毕业后应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方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

8.“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需携带现所在单位推荐信内容需体现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该同志是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需要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定,认定后三年内报考卫生岗位方可加分)

9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需携带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近3年连续考核优秀的相关证明,证明写明考生个人情况及岗位职务以及近3年连续考核情况。


附件: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